物业新规施行 法治护航到家 常德召开《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监督若干规定》颁布施行新闻发布会
2025-05-30 15:27:43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周萌 | 作者:周湘汶 | 点击量:9176         

湖南法治报讯(见习记者 周萌 通讯员 周湘汶)

5月30日上午,常德市召开《常德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监督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颁布施行新闻发布会,全面解读这一地方性法规的核心内容及实施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发布会。

会议现场

《规定》是常德市首部聚焦物业服务的地方性立法,将于2025年6月1日正式施行。《规定》自2023年12月启动立法程序,历经三次审议并经省人大批准,最终形成12条“小快灵”条款,直击业委会成立难、物业服务质量参差不齐、公共收益不透明等民生痛点。发布会上,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规定》的出台,既是法治保障,更是民生答卷。”

《规定》以“小切口”推动“大治理”,呈现四大亮点。一是党建引领明方向。明确在小区、业委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企业建立党组织,让党员带头协调矛盾;二是自治能力大提升。设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度,对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但超过一年未成立或业委会未及时换届的住宅小区,街道办事处应在3个月内组建由社区工作人员和业主代表组成的物业管理委员会,推动选举业委会;三是数字监管更透明。建立全市统一的物业服务监督平台,业主可随时查询服务标准、公共收益等信息,实现“指尖上的监督”;四是刚性约束强服务。对物业企业违规停水停电催费、侵占公共收益、拒不移交等行为设定明确罚则,最高罚款10万元,并纳入信用记录,倒逼企业提升服务质量。

发布会强调,将以党建引领筑基、数字平台建设、配套文件支撑、执法能力提升、普法宣传覆盖等举措推动《规定》落实。

媒体记者就《规定》的亮点和特色、“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模式、物业企业的服务质量评定、物业管理委员会与业主委员会权责的划分提出问题,相关单位负责人答记者问。

从“有法可依”到“良法善治”,《规定》的出台标志着常德基层治理迈入法治化、精细化新阶段。未来,随着《规定》落地,常德居民“家门口的烦心事”有望加速化解,共建共治共享的和谐小区蓝图正逐步变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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